伴奏曲
时间:2020-05-13 01:32:41 来源:望德堂环保厂家 浏览量:2
故事说一个精神病人拿着刀追一个女孩儿,最后女孩儿跑到死胡同里了,走投无路之下苦苦乞求,说都愿意做,只要他放过她,神经病人嘿嘿一笑,把刀放在女孩儿手中说,好啊,现在开始你追我吧
在喝醉酒后,季非也对杨阳说,杨阳,我追了你十多年,从现在起,你追我一会儿吧,等到烟火放完,就两清了。
我能感觉得到杨阳的手足无措,也能感受着季非的无奈,毕竟我们算是互相陪伴对方度过了十年啊,我和季非算是青梅竹马,而他往死里喜欢着杨阳,就像我往死里喜欢他一样的喜欢,他常常对我说,从初一那年见到她第一眼起,就喜欢上女孩儿了,他说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吧,我撇撇嘴,不置可否。只是,从那天起,她在哪里上学,他就屁颠屁颠跟过去,然后我也屁颠的跟在他身后顺带也过去了,于是,初中,高中,大学,我们俩一直陪着她。直到工作后的这两年我们才分道扬镳,散落天涯。
听我妈说我和季非那家伙从小便黏在一起,从穿着开裆裤开始,我算是他铁杆跟屁虫,风吹不走,雷打不动。事实也确实如此,我爸和季叔算是从小玩到大,而且又同是一个厂的工人,于是我和季非本着工人阶级子弟兵的铁杆情谊,关系也是比铁还硬比钢还强,他会在某个男生扯我头发时将那捣蛋的小男生打哭,虽然他也会扯头发;会给我他仅有一颗的奶糖,虽然他会变魔法的再拿出一袋汽水自己喝;会教我滚铁环,虽然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滚的比我快;但我就是喜欢黏着他跑,于是他就那么轻而易举的将我幼稚的心虏获了。那时在晚上大家伙儿都在院子里纳凉的,叔叔他们也经常问季非,季非啊,以后将简儿嫁给你做媳妇儿好不好啊,这时候季非总是毫不犹豫的边玩着竹蜻蜓边忙不迭的答应,好啊好啊,简儿做我的媳妇儿。每当听到这些话,小小的心里总是莫名的踏实,哪怕语句模糊不清,我依旧满心欢喜,嘿嘿,我将来是要嫁给季非的,嘿嘿
当大人去工作的时候,我便跑到他家去找他玩,看他吱吱呀呀的像弹棉花一样弹着二胡的弦,唱着谁都听不懂的词,我喜欢静静的坐在旁边看着他,看着他的唾沫星子从中间缺了门牙的地方汹涌而出,每次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老师教我们的那首美丽的诗,下吧下吧,我要开花,下吧下吧,我要发芽。等他艺术情操抒发完了后,我便随着他东征西站,逐鹿沙场,南打树下毛毛虫,北踢草地癞蛤蟆,那时不明白狗腿子的意思,所以每当他大手一挥,叫唤着狗腿子上的时候,总是有我兴冲冲的身影以及他家年迈老狗的残躯。等到他闹腾完,我们一般会去后山挖泥巴玩过家家,而让他不再当我是女生,让我屈辱的成为他兄弟也是因为过家家,那万恶的游戏,将我祸害了一生,而季非那个孽障,就是始作俑者。那天,和他一起玩拳皇玩累了,我们便一起在后山玩过家家,我说季非你扮爸爸,我扮妈妈,我们一起玩吧。他说不,他要扮演哥哥,而我扮演弟弟。这下我就不服气了,急红了脸对他说,可是季非,我是女孩子啊。他不屑的瞥了我一眼说,才不是,刚才玩游戏的时候我看了你的咯吱窝,那里根本洞,而妈妈说女孩子长大后便能够从咯吱窝生孩子出来,我就是这样被我妈妈生出来的。他说的骄傲且自豪,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嘚瑟什么,只是我却实实在在的感到难受,原来妈妈一直在骗我,原来我只是个男孩子,可是我竟然穿了那么久的裙子,戴了那么久的蝴蝶结,这让我有种心如死灰的感觉,像是蛹里面突然知晓自己身世之谜的菜叶虫。然后他便拉着我要与我结拜,于是我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成为他哥们儿了,其他的事从没见他当真过,只是他却一直死心塌地的把我当成弟弟看待。那天他笑的很开心,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弟弟;那天,我哭得很伤心,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哥哥。我知道不管那天的我有多不情愿,我还是得成为他的结拜兄弟,我终究得嫁给别人了,我得和比我大四个月的他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慢慢的,那颗承受了无数次胯下之辱的瘦小竹竿也变得挺拔,小霸王的手柄也被按坏了无数个,那条老狗也驾鹤西去,我们也不再赖在家里天天搓泥巴玩了。从现在起,我们就不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的小屁孩儿了,我们是让祖国骄傲的红领巾。季非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站在高高的谷堆上,眉头紧皱,拳头紧握,腰杆笔直,双眼炯炯有神,目光直视前方,似乎只有这样才对得起祖国人民对他的期望。我仰着头看着他,那飘动的红领巾,那坚毅的一米的身躯,那忧国忧民的神伤,瞬间将我感动的一塌糊涂,于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不小心扎下了一个梦,那就是紧紧跟随着季非的脚步,做一名光荣的红领巾,实现革命烈士的壮志雄心。只是我没想到,以后的我还真如此做着,而且这个梦一做,便是一生,一跟,便跟了他的一辈子,当然,这都是后话,那时的我只是被他迷住,因此,他成为了我每篇最动感叹。每次在作文中做完好事的时候,我总会习惯性的这样结尾,啊,我的红领巾,比季非的更鲜艳了。虽然老师常常说这样不算是修辞手法,而且他脏兮兮的红领巾根本不足以成为我的比较,只是我依旧死心不改,自我的坚持着,就像从和他结拜后就再也没穿过裙子戴过蝴蝶结一样;就像我说过季非我喜欢你后便再也无法喜欢上别人一样。这病态的倔强,就这么死心塌地的陪我过活着,不离不弃。
小学确实是要比学前班好玩,不用手背在后面上课,不用坐的端端正正。于是,季非那小子也终于从直立动物退化为软体动物了,天天像瘫痪了一样下巴磕着桌面,眼睛眨巴眨巴的想着下课玩什么,他的脑袋里似乎装不下正常的东西,那时我刚好是他的前桌,于是,在谁都不愿入地狱的情况下,我便被他决然的整到地狱里去了,毫不拖泥带水。他会将我的鞋带系到桌子上,会在我快要坐下的时候抽掉我的凳子,会在我的文具盒里放癞蛤蟆,会挖鼻屎后拍拍我的肩膀然后对着我的脸弹,那个家伙总是想尽办法博我一哭博自己一笑。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三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流行背人打架,于是我便被动荣幸的拥有了他这么个禽兽当坐骑,我百般推脱,他万般强求,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为什么非让我打打杀杀的啊,这何苦来哉。只是他不管,半蹲着身子,然后温柔的对我说,快点,让我们干死那群龟儿子。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爬上他的背,只是我们最后还是没能打趴他们,后来每次我和季非说起这事,他总是很遗憾的样子,当然,只有遗憾,没有愧疚。那天,我刚把身子贴上去,他猛的把我往上一托,那时他还是半蹲着,而我瘦弱不堪,于是我就那么莫名其妙的飞出去了。一阵风沙扬起,等我爬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嘴里多了点什么,吐出来一看,完了,是我那两颗守身如玉的大门牙,原来真的留不住什么,它们终究还是要离我而去了。我顿时就哭了起来,口水夹着血就顺着嘴角往下流,脸上的灰随着我抽泣的节拍一阵一阵往下掉,泪眼朦胧中,我只看见季非笑弯了腰,一边笑还一边指着我说,宁简,你这个样子像我老喜欢的。听到这句话,我竟然感觉有种变态的开心,瞬间感觉摔倒时磕到的地方也不疼了,泥土散发出的味道了,鸟儿在歌唱,花儿在开放,我咧着嘴,风呼哧呼哧的从我那比较大的牙缝中穿过,口水吧唧吧唧往下掉,可我在意的早已不是这些,只是一边流泪一边笑着说,哈哈,是吧,我像你喜欢的谁啊。季非说,就是我那个牙齿都掉光了的曾祖母,就是那个经常给我们糖吃的那个啊,哎,你怎么又哭起来了,你先说说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曾祖母啊。再然后,我的哭声将老师吸引了过来,再再然后,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那个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午后,我们都哭了,不同的是,他是跪在讲台前面哭,我是坐在自己座位上哭
在那个比晒谷场还要大的礼堂莫名其妙看过几次儿童节演出后,我们就那么轻而易举的和小学说再见了,那时不觉得有多,直到长大后才知道那六年是有多美好。因为我和他为邻,所以从没有从家长口中听到什么邻家孩子怎么怎么厉害的传闻,我们是臭虫遇上屎壳郎,臭在了一起,试问谁家父母会看着自家孩子三十多分的试卷去让他向另一个也只考了三十几分的孩子学习呢
我开始以为季非幼稚完整个童年后便会渐渐成熟的,可是谁让他遇见了杨阳呢,遇见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那个他喜欢到极致,而我讨厌到极致的女孩儿,会让一个人变傻,而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会让人变态,他就是这样,当然,我也差不了哪儿去,半斤八两。只是我以为他喜欢而且我喜欢的东西;我会加倍喜欢,他讨厌而我喜欢的东西,我会试着讨厌;他讨厌而我也讨厌的东西,我会深恶痛绝;而他喜欢我却讨厌的东西,我会学着喜欢;只是那时年少无知,总以为说到就能做到,后来才知道,年少多的是食言,哪来的誓言。我依旧讨厌她,比季非喜欢她那种感觉还要浓烈,就像心爱的裙子被人抢走后拿去当抹布的那种强烈的讨厌。而有了他,我便被他埋在里了,他的现在只有杨阳一个人了
季非对杨阳用心算是刚上初一年级的时候吧,他追她的第一枪算是由他为她写歌而打响的。季叔玩的一手好乐器,二胡扬琴钢琴笛子都不在话下,于是那个臭小子在他爸的铁血政策下倒也能用二胡拉几首曲子用钢琴弹几首歌,而就在开学遇到杨阳后,他兴奋的跑过来果决的对我说
我问他那个女孩儿的名字是什么,他摇摇头说不知道,然后我再问他那个女孩儿是几班的,他继续摇头,最后,我问他怎么再找到那个女孩儿,他说他穿着一套特别干净的校服。我问他所有的女孩不都穿着校服么。他接着摇头,不,她的校服特别干净。然后我就心痛的要命,原来他喜欢的只是一个衣服干净的女孩儿,于是现在的我每次想起,总想坐着机回到那时候,给那时的我一袋研发的本草植物洗衣粉,免得让我喜欢的季非爱上一个不是我的女孩儿,而爱她的原因只是因为她比我的衣服干净,这会让我更加无法释怀的
那天他说的信誓旦旦,我莫名其妙的就无言以对了,瞬间怨妇哀愁弥漫心头,于是每次他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总得快速蘸些唾沫抹到眼角,然后伴随着一串串低沉且惨绝人寰的呜咽声环绕身旁,于是,不过两天后,全校从他嘴里都知道了那条我得了狂犬病的小道消息。
后来在做体操的时候,他在我旁边突然将手划过我的脸颊,瞬间我心跳扑通扑通的,这个家伙,大庭广众之下,也太放肆了。我低着头,满脸通红。还没等到他下一个更温暖的动作,却听见他兴奋的对我说,看,就是那个,就是那个,那个女孩儿就是我跟你说的我喜欢的那个,你看到了没有。我抬起头看见一只手在我眼前,却指向另一个女孩儿,让我有种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愤懑,于是我便装作没看见的样子摇了摇头。他依旧不肯放弃,动作幅度越来越大,恨不得站在女孩儿面前指着她对我说,看,就是她。而依着他这尿性,我想他还会加上一句,她就是我以后的女人。可惜的是他的努力付诸流水,我依旧不想认出,而他却被巡查的训导主任拉到旗台上做操,我挺难过的,毕竟是因为我的原因才让他出糗的,正当我满怀愧疚的去看他时,只见他摆着一个极其闷骚的动作,屁股翘的老高,一只手叉在腰间,另一只手往前指着,这时我也终于不想再让他失望,忙不迭的对他点着头。训导主任没有因为他哗众取宠打他一顿的话,我想他这样坚持不懈的个性会让我感动到哭的
宁简,我在一首曲子上面填了词,它倾注了我所有的爱与心血,那是我给杨阳写的歌,接下来的就是找个,将我,唱给她听。
他抬着头将声音拖得老长,像是戏子柔情似水的腔调,让我想起戏台子上白娘子对小青说起许仙时的深情。他说他跑了几十趟才弄明白她的班级,她的名字,他说这让他当时兴奋了好久,或许在别人眼中觉着明明微不足道,却依旧让他欣喜若狂如获珍宝
他在准备唱给她听之前,也曾叫我扮演杨阳,说让他试试感觉,我坐在他家客厅里等着,等待着他的闪亮登场,不过半分钟,他缓缓的走出卧室,头发梳的平平整整,穿着一件大花褂子,手里拿着二胡,迈着虎步就进来了,那时候我就忍不住笑场了,我大声反驳着,哪有人用二胡表白的啊,他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严肃的说,肃静,表白在乎的是心,与乐器无关,她爱我,就算我打着快板对她表白她也会爱我。
而他只是微微一笑,那是种多么自信的微笑啊,是那种山花凋零还敢许人一季芬芳的自信,是以我到现在都无法忘怀那微微翘起的嘴角
于是我轻哼了一句后便马上闭嘴了,而他也不纠结这些,说完后便拉着二胡,满怀柔情的唱完他写的歌,当时我便觉得那首曲子听着特别耳熟,后来才想起,原来那是二泉映月,难怪当时觉得他戴上一副墨镜就像极了阿炳呢。或许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吧,唱完后他还自信满满的问我感觉如何,我说我再也不想听第二遍了。他撇撇嘴说,你这是嫉妒。我也不甘示弱,对啊,我就是嫉妒怎么了,哼
即使再不愿,我也还是将这首歌听了第二遍,那天下课铃一响,他便提着藏在课桌下的二胡疯了一样冲向教室外,大吼着杨阳的名字,等到差不多全校学生都趴在护栏旁时,他微微一笑,开始他有关爱的表演。那天反响很大,歌还没唱完,他就先被训导主任拉到办公室打了一顿,然后季叔被叫去学校,他有没有再挨打我不知道,反正那天办公室传出的哀嚎声特别凄惨,简直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的地步,我担心的在办公室外等着他出来,只是等了很久很久那扇紧闭的门还是没有打开,这让我有种突然对之脆弱有着深深的感慨。从那天起,他算得上是全校闻名了。只是,说实话,我想也没有人见过会有哪个人拉二胡向女生表白的,并且曲子还是二泉映月,,甚至词还不在拍子上。只是或许有些话是真的,他写的是他的心,只是那个年纪谁会懂得,即使懂得,谁又会去当真,就算当真,谁又会去相信,就像季非,死心塌地的相信着他死心塌地的喜欢着那个女孩儿,只是无论如何他都不相信我也会如此的喜欢他而已
后来听他自己说,如果季叔没有用二胡揍他,如果二胡没有粉身碎骨,其实那天还挺成功的,因为她认识他了,并且还写了信给他,说完,他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看的出他对这封信的看重,他小心翼翼的把它递给我,然后深情的对我说,轻点打开,毕竟,这是我们之间的信物。看到他那份凝重,我的手都不自觉的颤抖起来,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信,上面只写了寥寥数字
说罢还摇摇头,脸上带着一副悲天悯人的微笑。如果非得说说我当时的心里活动的话,我只想一巴掌呼死他。我也有问他那天季叔对他说了什么,他笑着说,我爸说杨阳她是个苦命的丫头,我爸暗地里的意思应该是让我照顾她吧,说完便挥一挥衣袖潇洒而去,留下一脸懊恼的我。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季叔说的是,那个女孩儿早逝,娘儿俩日子过得艰苦,你就别去祸害她了。
那时说谁喜欢上谁,就像是那个年纪的咒,任谁都会红着脸推脱,羞涩的摇头说不是不是,我们只是纯洁的友谊。只有季非那个臭不要脸的巴不得全都知道他喜欢杨阳这件事,当然,还有我这个臭不要脸的巴不得全都知道我喜欢季非。
初中有两个班,我和杨阳在一班,季非在二班,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人左右,等到初二大伙儿差不多都弄熟了,于是,每天一下课,季非就跑进我们教室玩,他们一群男生总是在教室后面嬉笑打闹,季非由于顽劣的本性导致身体比其他的同学都要棒,只是每次开始时都装作打不过,然后在其他人眼里在他劣势的时候,季非便咩咩学两声羊叫,接着便大发神威。于是每次我都是白着眼看完他整个自编自导自演的戏,评价就一句话,闷骚,极其闷骚,无法掩盖的闷骚。
只是每次打闹结束后他总是装作很疑惑的样子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要学两声羊叫后就好厉害啊。周围被他打在地上的也附和着说,对啊,好厉害啊。然后他便跑到杨阳面前对她说,杨阳,我觉得我们好有缘啊,你看每次学羊叫我就很厉害,而且,我喜欢你,那你也喜欢我吧。虽然每次都是以大家哄笑声中杨阳哭起来去报告老师结束,但季非那家伙完全就是不管不顾,自顾自的做着自己喜欢的的事。而眼看着心爱的人一步步走向远离我的道路,于是我也加紧步伐去营造着一些桥段,我会在和闺蜜的不经意的聊天中说我和季非的娃娃亲,说他家人想让我做他家的儿媳妇儿,然后长叹一口气说虽然我也喜欢季非,但这种包办型的婚姻还真是有些让人不开心呢。果然,不到一天时间,全校都知道我是季非未来的媳妇儿了,这让我很是得意,虽然在以后的时光里,那个有妇之夫还是经常会去找杨阳诉衷情,说苦恋。幸好杨阳总是对他不理不睬的,结局总算有惊无险
等到高中,他收敛了许多,当然,这是在比较级的前提下,相对于别人,他的所作所为,依旧令人发指。所以到现在,我早已被他脑袋中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所深深折服。
因为我们三个成绩都是属于中下等,说是中下等其实是在初中的下等,但季非说中下等说着比较好听,于是我就那么说着顺口了,于是我就在季非的带领下跟在杨阳后面来到了这所烂到骨子里的学校。杨阳是高一三班,季非是五班,我是七班,我们就像排成一排的白杨树,杨阳前面是她的海阔,季非前面是杨阳和杨阳的海阔天空,我的前面是季非和季非眼中的杨阳和季非眼中杨阳的海阔天空,时间总是自顾自的往前走,所以因着顺天者昌的缘故,没有人一步一回头,所以杨阳看不见季非,季非看不见我,我看不见身后的荒颓沧桑,我们总是抱着眼前的美好苟延残喘,自以为身处幸福的边缘,往前跨一步便是天堂,望梅便可止渴,更何况触手可及的事呢。
在明令禁止早恋的高中他依旧没有半分的隐晦的去表达他对杨阳的喜欢,他会在每天第二节下课后去给杨阳送奶茶,会突兀的跑去她课桌前面对她说你今天的米黄色裙子真好看,会当着她的面唱恋恋风尘给她听。只是她总是无动于衷,看看书,或者背背单词,她从不正眼看他一眼,甚至一个白眼都没有。我有时趴在栏杆上晒太阳的时候也会和他提起这些,杨阳只是把你当朋友的,你就别再痴心妄想了。这时他总是带着不舍的神情,将眼光从窗户玻璃那边杨阳的身上移走,然后带着一副你不懂的表情说,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我把你当朋友,于是在我心里没有男女之分,所以我可以和你勾肩搭背,而她心里有了男女之分,生怕与我有半分越礼之举,而又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她的心中,我是她的男朋友。然后他总是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自顾自的感叹,这个傻姑娘呵,总是那么隐晦的藏着自己,可真是苦了她了,只怪这世道棒打鸳鸯啊。然后他便再次叹着气,最后他总是一副狗眼看人低的表情看着我说,你还想说些什么呢?对啊,我还能说什么呢,于是,我总是温柔的说句季非你个王八蛋后扭头便回教室,除此之外别无他言。
或许是他的坚持和倔强感动了她吧,杨阳终于在高二上学期恋爱了。不过半天,我便从他的嘴里得到这个消息,那天他跑来我教室,将正在看言情的我拉出去,说有话对我说,那时他眼神恍恍惚惚,似乎还徜徉在杨阳的世界,我也沉浸在我的小说里,正为主角心如刀割着。这时他对我说杨阳恋爱了,初恋不是他,是个挺有钱的二世祖。不过就那么一瞬,我就从小说中的悲惨世界中跨入到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了,管他是谁呢,只要不是你就好,我也曾试过平淡着,只是咧开的嘴巴怎么都合不拢,只不过看到他皱成褶子的额头,我也只好勉为其难的难过了几秒,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关系,季非,你还有我呢。我尽量舒缓着我的柔情,尽量让母性光辉毫不遗漏的笼罩他,只是还没等光辉发挥作用,他便一下推开我的手红着眼睛说,这能一样么,碗口大的夜明珠丢了,能拿俩鸡蛋顶数么。这个孽障啊,瞬间就将我的心情破坏殆尽了,原来我在你眼里就是俩鸡蛋啊,你找你碗口大的夜明珠去,滚蛋。于是我也毫不留情的将他推走了,捧起我的小说,和主角一起心碎着。
我依旧在自己的国里过活着,只是偶尔在边界线看看季非的动向,可是他却一直不安分,总想趟进她的世界,像想越过龙门的鲤鱼,可谁都无法确定门后是海阔天空还是浑水一滩
第二天第二节下课,他去到她教室,站在她面前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问为什么会选择那个人,拉着她的手一定要她说清楚才肯罢休。喝醉酒后季非曾跟我说起这件事,在他还没说出她说过的理由时,我曾猜想过无数次她会怎么说他会怎么做,我觉得无非是杨阳说季非是个好人,但他们俩不适合,然后季非死皮赖脸的乞求着,但杨阳死活不答应的情节。只是后来我都猜错了。杨阳的回答很简单,季非,我想要的是个白马王子,能给我公主般的王子,而你不是,你甚至连匹马都不如,你顶多就是头驴,一头倔驴。而季非的做法更是粗暴,听完他的话便扭头就走,当天晚上便在澡堂将她的男友打成轻微脑震荡,在教务处老师问原因,他只说了寥寥数字,那家伙洗澡时将水弄我身上了
于是杨阳短短一天的初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而季非也被留校察看处分,在季叔来学校将他揍一顿,然后垫付了一笔医药费后之后,学校看在季非是音乐特长生并且为学校拿过几次奖的份上,这件事似乎又划上句号了,毕竟学校靠成绩是拿不出手的,所以说有一技之长真是很有优势啊。这件事结束后季非很开心,没心没肺的人总是这样,只要达到了目的,付出多少代价都在所不惜,哪怕杀敌一千自损一万
后来的日子无惊无喜,得过且过吧,只是慢慢的,他似乎也不再那么傻了,也终于知道生日是个打动女孩的最佳时机,而生日礼物便是那串打开女孩心门的钥匙。于是,在杨阳生日前的一个多月他便一直念叨,想着得送个特别能突显他心意的礼物,好让她能再次初恋,而那个恋人刚刚那么好便是他。杨阳生日在六月,正值盛夏,热的让无可恋,于是他寻思着送给她一份能带给她清凉感觉的礼物,他挑了好久,连我都没告诉,只是见到我时带着一副神秘的笑,贱贱的,幸福的笑。
后来,杨阳过生日,由于还在上学,她和她的朋友们便买了些零食在操场谈天说笑。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季非是从哪儿得到的消息,反正我刚吃完饭便被他拉着往操场上跑,尽管我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看着他那么深的执着,也只好陪他过去了
于是,我们便死皮赖脸的凑上去了,只见季非文质彬彬的走上前去,带着绅士般的微笑,用温婉的声音说着
然后他拿出他精心准备了一个月之久的礼物,当看到礼物的时候,那群家伙脸色表情真是五彩缤纷,特别是杨阳,当她看见季非从裤子口袋拿出那条蛇的时候,吓得大叫一声,脸上赤橙黄绿青蓝紫都过了一遍,最后变为白色,幻化为冬天最冷的那一刻,其他人也都被吓了一跳,而他也被吓得手一抖,那条蛇就突兀的掉在地上,自顾自的向前爬着,人都吓坏了,边跑边叫,只有季非带着焦急的神情去抓他精心准备的礼物,只是晴空霹雳瞬间就劈了下来,劈碎了他那颗脆弱的赤子之心。一个挺娘的男生在吓得乱跑的时候,就那么一脚踩在蛇头上,血溅三尺。当时季非眼中迸发出一股复仇的光,那种光我在他玩拳皇的时候见到过,那么熟悉,那么迷人。他直接一拳就乎过去了,那娘炮男生瞬间也是麻宫雅典娜附体,巾帼不让须眉,两个人就那么金戈铁马起来。当他们被拉扯开的时候,两个人都是鼻青脸肿,杨阳眼角含着泪,满脸梨花带雨的走到季非面前,哭着对他说
从杨阳说了那句话后,他便低迷下来了,他也确实没怎么再去找她了,不过也没来找过我,他不再在每天午休后给她送奶茶,不再扯着嗓子在她们班唱恋恋风尘,不再与我谈论她是穿米黄色裙子好看还是黑白格子衫好看,也不再执着于她为什么不送他发带。我能看出他的纠结,他喜欢杨阳,但怕了她说过的那句话。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两天以后,然后他又开始厚着脸皮,重出江湖。那天他拉我出去喝酒,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往前走,到了夜市也只是聊聊几句,便你一杯我一杯的互相灌着自己,尴尬打破是在我们喝的都有点高的时候,他搂着我的肩膀说,宁简,我喜欢杨阳。我拨开他的手说我懂,他猛的将杯子狠狠磕了一下桌子大声吼着对我说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他说宁简我们得保持距离了,我们隔得太近,近到让人别扭。我知道季非这家伙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他喜欢的人,便是天涯海角刀山火海他也要去追赶,如果不喜欢的人,他便宁愿着别人讨厌他,不要对他有一丝一毫的好,他总是这么极端,只是我没想到或者说是我不愿意想到的是,在我和杨阳中间,他把杨阳定位成那个他喜欢的人,而我只是个路人,路过就好,不要太多逗留。我当时难受到愤怒,我也把酒杯往桌子上狠狠一磕,说季非,我们从小玩到大的,你***现在竟然说我们隔得太近了,老娘穿着开裆裤陪你疯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和你比谁尿尿尿的远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小学帮你业的时候你怎么不说,陪你上学放学时你怎么不说,杨阳没说那句话之前你怎么不说,你知道么,你就是个畜生,见色忘义的畜生。我说的很激动,宛若正经历着沧海桑田之间的晃晃荡荡,乱世蔓延,我独战沙场,你侬她侬,我对影成三,那种孤寂感瞬间将我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怨妇情结像是融进了酒里,一口一串愁。只是还没等我过瘾,便发现他早已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节奏感强烈的打着呼噜。于是我们之间的恩怨情仇也就随着他的酒醉不了了之了,第二天,他也没有再去纠结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还是我行我素的追着杨阳,少年心事其实很简单,想要的还是想要,不想丢的还是不想丢
只是结局依旧没有改变,他执着于他的执拗,她淡定着她的淡然。他依旧会有事没事去看她,送些小礼物,说一些不轻不重的情话,她依旧不怎么搭理他,两个人就像在立交桥的上下走着,可望不可即的过着。那年十八岁,他早已学会了抽烟喝酒,我依旧还是会陪他疯,陪他喝醉,陪他抽烟。那时候奶茶的歌大街小巷都是,到处都是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到处都是很爱很爱你。高三下学期有次他拉我爬墙出来喝酒,他喝醉后扯着嗓子大声唱,唱后来,唱很爱很爱你,他叼着烟,看着我说,宁简,我跟你说,几年后,等她知道了遗憾的感觉,她就会知道现在的倔强是多么的幼稚,他说,为什么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在她心中埋下我的名字呢。那天我们又一次往死里喝,听他说杨阳听到我烦了,我也开始说我,我问季非为什么我就那么不入你的法眼,为什么总得不到你的青睐呢,我说季非,我再跟你说一次,我喜欢你。他没有说话,只是举着杯子对我说,哥们儿,为友谊地久天长干杯。看我无动于衷,只是直直的看着他,他笑了笑,问我怎么不举杯,最后还加了一句,好弟弟。我揉了揉眼眶,终于还是豪爽的伸过酒杯,为友谊地久天长干杯。那天他喝吐了,我喝哭了
日子匆匆而过,转眼间便只有三两个月便要了,这时候他才消停下来,他说他也得好好学学了,只有成绩比她高,才有跟着她走的资格啊。不得不说说杨阳的智商,她努力了三年,而我和季非简简单单学了几个月,高考成绩却完虐她,最后的结局所有人都能猜到,我们仨又考在同一所大学,那天填报完志愿后,他高兴的搂着我的肩说,从现在起,我们就是一名光荣的技校学子了
毕业典礼那天,在校长喋喋不休中我们算是与半个失之交臂了,那天,季非穿着一套白西装,弹着钢琴唱了一首同桌的你作为谢幕。那天的他终于看着像是个王子,只是不知道杨阳注意到没有,如果没有,那就太遗憾了
终于不用待在那个小县城了,季非在走的时候很是开心,我倒有些不舍,毕竟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而且去学校的那天刚好姥姥病倒了,爸妈都不能过来送我,所以托付季叔和阿姨送我们到火车站,阿姨一直在嘱咐我们到了那边要注意身体,路上要注意安全等等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我还好,一直本本分分的听着,季非却早已经不耐烦的说好好好,知道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和宁简的,到时候我再加把劲,努力在大学几年给您二老带个外地儿媳妇儿回来,保证比宁简好几倍的女孩儿,免得您老说自己家的小崽子不争气,追不到宁叔叔家的闺女,让您有了心病。季叔听了便气的瞪着他说,你个臭小子,从小到大给家里添了多少麻烦,老子就怕你在外还接着给我添乱,你要是能本本分分的啊,那就是我和***的福气,唉,如果你能把简儿娶进门啊,我怕是笑的嘴都合不拢啊,那就是我老季家祖坟冒青烟了。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自从那天和季非喝完酒,我便努力克制着自己,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我们只是发小,无关青梅竹马,无关风花雪月,所以现在倒也不计较些什么了,只当玩笑话。阿姨拍了季叔一下,孩子都要走了就不知道说些好话。然后对我们说,简儿啊,你从小就乖,我家小子从小就调皮,你在外边多管管他,别让他惹祸啊,季非啊,简儿是妹妹,你比她大,要好好照顾她,别让人欺负她啊,我和你爸可是一直把她当闺女儿看待的啊。我还没来得及点头,便被季非拉着往候车室走,爸妈,火车快来了,我和宁简先进去了啊。于是我半句再见还在站口处徘徊,身子早已经被他拖到了候车室。
因为我们都是在外地,所以本着老乡见老乡的人道主义精神,杨阳终于不拒绝和我们一起鬼混了,偶尔也会和我们一起吃个饭,看场电影什么的。而这些许的恩赐,却让季非的自信心呈指数函数形式增长,他对我说,宁简,我觉得我和她的幸福就快要像花儿一样绽放了,我得好好准备准备,得拾掇起老本行,写首曲子出来,作为我们结婚时的伴奏。看他小人得志的样子,我竟然一时忘了怎么去嘲讽,只能由着他自欺欺人。只是过后不久我才想起该怎么去嘲讽,我对他说,你这个伴奏曲就像你一样,终究只是个陪伴,而不是主角,终有一天,她会喜欢上某首歌,喜欢上某个人,可惜的是,白瞎了你这首曲子和你这个人了,因为都与你无关。可是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反驳我,我不知道他是默认还是容忍着我的无理取闹。看着他不说话,我只好接着说,借此打破沉默。阿姨打过来了,问你生活费还够不,要你自己去买件羽绒服穿,他嗯了一声,说知道了。这个家伙总是很少打回家,每次季叔或者阿姨打过来他也基本接不到,因为要不是没电了就是落在宿舍,于是我的便成为了中转站,负责传达叔叔阿姨的各种关心,时隔那么多年后,我依旧还是他的狗腿子,这让我很是无奈。
我们俩在大学基本上都是无事可做,我拒绝着学习,拒绝着恋爱,拒绝着社团,在等一只狗来吃,闲的无聊了便看看小说给家里打打,而季非没事的时候便听我说说他爸妈最近在里说的话或者去作他有关爱的曲子,只是他用了三年才做出一首曲子,而杨阳却在三年换了四个男朋友,而且这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叫做季非,这让他感到绝望,他说那是种比在豆沙包里吃到屎还要深的绝望。我曾不止一次对他说让他放弃,只是他却死性不改,他说,或许经历过几个人渣的伤害,她才会觉得我的可贵吧,等她黯然神伤的时候,才会觉得我的臂弯是她最温馨的依靠。他说这话的时候总是闭着眼,估计在想他意气风华时刚好遇见她黯然神伤。这个王八蛋终究还是死性不改,我只能在心里暗骂,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在骂他还是骂她,或者是在骂我自己
只不过,在大学那么多日子里,每次见到杨阳时,她总是笑颜如花,无论身边是谁,都是一副水光潋滟晴方好的样子,只是季非那个王八蛋,像只快饿死的狗一般,基本上都是怏怏不乐黯然神伤着,而当杨阳答应他一起出去走走时这时候,季非便像吃屎了一样兴奋。大学四年,那么多生日,圣诞节,元旦节,情人节,七夕节,儿童节,甚至五四青年节,季非都会花心思去准备礼物,有送给杨阳的红色高跟鞋,当然,也有送给我的巧克力口味的棒棒糖,有送给杨阳的棕色泰迪熊,当然,也有送给我的四块钱一个的日记本,后来我才知道,送给她的都是正品,送给我的,都是赠品。只不过她对他还是不闻不问,只不过我对他还是放心不下。
由于大学里的大概学学,是以还没体会到什么,便都快毕业了。大家伙儿都忙着找工作,所以也没再花太多时间浪费在情情爱爱上面,后面的事就简单多了,找工作,毕业照,说再见,然后,估计就再也不见了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杨阳回到了老家,安心做着超市收银员的职业,我们在邻省一家建筑公司上班,随工程东西奔走。季非天天在工地上吸着烟,挨着训,歪着脑袋画着图,而我,在季非旁边指指点点,纠正着他工地图上的错误。从毕业后我以为所有的事都到此为止了的,只是季非那家伙在喝醉酒后还是会念叨着杨阳,有时还是会和我说那时的我们,那时最清澈纯洁的爱。他有时还是会给杨阳,嘘寒问暖的,只是那边总是寥寥数句就挂了,他也会时常给她发短信,说说最近的情况,说一些撕心裂肺的情话,只是他一直在发,却从来没有听到她的短信提示。季非有时也会叹着气,骂着说***的,估计我到死都无法和她在一起了。我问他这样有必要么,我说等杨阳和你结婚的概率就像等联播的大结局一样的,我说不值得为她一直守候的。他只是笑笑,我高中时候就跟你说你不懂,看来你还是不懂,我既然已经为她浪费十年,就不在乎再浪费十年。一般情况下当我批判完他后,他便开始挖苦我,问我干嘛还不找对象,我叹了口气,猛吸了一口烟,***的,还不是被你这孽障祸害,一身的坏习惯怎么找得到对象。其实每当他这样问,我总是想起大学时老友给我打时说的话,那是在高中玩的还不错的一个姑娘,除了季非,她便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她曾说高中时候也有很多男生喜欢我,只是我每天和季非黏在一起,大家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所以不敢打扰。我笑了笑,怎么可能,我和他怎么会....只是说着说着我便不敢说下去了,我也怕这个事实,对啊,我和他怎么会在一起,匆匆聊了几句便挂掉了,只是脑海中却总是盘桓着我们曾经在一起的小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自己那么喜欢怀念,有人说喜欢怀念的人只是因为现在的生活过的不尽人意,累了,怕了,所以才会甘愿躲进回忆。只是小时候他不喜欢我,如今他依旧不喜欢我,那我躲的是什么,我害怕的又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怕的是什么,不过我却能看出他眼中的恐惧,像迷失的小孩,连睫毛都颤抖着。估计时间是腊月的上旬吧,刚下班,接到我妈的,寥寥几句。挂掉的我看了看正兴致勃勃准备来些好酒好菜好好款待自己一下的季非,他也刚好抬起头,看到我欲言又止难受着的样子,笑着问我怎么了。突然我的眼泪就出来了,我说院子里电路老化起火了,老房子火起的很快,院子里很多人都有些烧伤,但季叔和阿姨好像挺严重的,听说阿姨摔了一跤,季叔扶阿姨耽误了时间,二老都没有跑出来,在医院住院,挺严重的。他猛地一下站起来,起身便去拦计程车,我连忙跟在他身后。那天早上八点多,我们跨了一个省的距离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城市,然后又急急忙忙的赶到医院。当时医院只有我爸妈还守在那儿,和我们一样满眼血丝,当季非和我出现在医院时,我爸连忙带我们去主治医生那儿,一见到医生,季非当时便跪在了他面前,不说话,只是一直磕头,等到医生扶他起来的时候,他额头上早已肿了起来,手哆嗦着,泪流满面。医生叹了口气说他们还在重症监护室,说二老身上大面积烧伤,或许有生命危险,让季非做好心理准备。我将摇摇欲倒的季非扶在医院走廊长椅上坐着,然后又叫我爸妈先回去,别都病倒了,他们看了看失魂落魄的季非,摇摇头说让我照顾好他,说不但你季叔阿姨将你当闺女看,我们也当季非是自家小子,别让他太伤心,你多劝劝他,唉,谁能想到快过年了竟然出了这种事呢。我点点头,我又何尝希望他这个样子呢,只是轻哀多言,大哀静默,我现在能做的估计就是陪着他吧
季非一直呆呆的坐在医院长椅上看着监护室,不肯离开半步,却又不肯进去,他眼睛里满是惊慌,当医生将各项同意书以及一些文件交到我们手里让我们签订时,季非身子明显颤了一下,只是他依旧什么都没有做。我仔细看了看,便开始填写。季非突然开口说,号码填我的吧。我转过头,为难的看着他说,我怕有时候医生有紧急的事,而你..他带着哭腔说,不会了,不会不接了,不会了。然后突然紧紧抱着我,一边哭一边说他很怕,说他自己很不孝,说他甚至不敢去看一眼自己的父母,说他接受不了那个事实。我也紧紧抱着他说亲爱的,别怕,有我呢。那是我第一次那么亲密的叫他,没有任何悸动,有的是感同身受的痛。后来的几天,季叔和阿姨进行了几场手术,术后情况时好时坏,我们的心也是时上时下,天天担惊受怕着,到最近几天情况似乎趋于稳定,我们都很开心,紧绷了几天的心终于可以松一下了,季非说得去超市买一些补品回来,等二老醒来也可以补一下身子,我们也得好好补补了,不然就得被拖垮了。于是在嘱咐了护士后,我们便出去了
只是意外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却突然遇见了收银的杨阳,只知道她在超市收银,没想到竟然就是这一个,真不知道运气是好是坏。杨阳很是兴奋,在将我们买的东西结账后,拉着我们说她一会儿就下班了,一起吃个晚饭吧,毕竟同学那么多年。季非皱了皱眉,但最后还是没有拒绝,然后在她下班后,我们去了一家火锅店,吃着吃着,杨阳突然开心的对我们说,恭喜我吧,我快要结婚了
正准备夹菜的季非手就那么停在半空中,表情很是失落,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失落,随后他无奈的笑了笑,说是哪个王八蛋那么好的福气啊。杨阳笑着说是她们的总经理,她说以后终于不用那么累的加班加点了。季非点点头,也是,你以后可以像公主一样了。刚说完,季非的突然响了,我的心瞬间猛的一跳,不会是医院有什么事吧。季非离开座位在旁边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听,然后猛地跑过来,对我说快走,有事。我也急了,马上起身,杨阳看着一脸焦急的我们,一个劲的问怎么了,我说没时间和你解释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你把单结一下,改天还你钱。只不过在我刚准备走的时候,季非又接了一个,正匆忙走的他瞬间脚步变慢了起来,然后他挂了,转身对我说没什么事了,咱们接着吃饭吧,说完对杨阳笑了笑,没啥事了,吃饭吧,和我说说你最近的喜事吧,我很想听
看到季非那样,虽然有些不自然,但最后还是没太在意,他没说是什么事,我也不好老往坏处想。刚坐下,季非说咱们喝点酒吧,那么开心的日子。我说不好吧,我们过会儿还得早些回去,医院还得有人照料呢。季非摇摇头说不用,说我们那么久没见,不醉不归,说他爸妈情况好着呢,不用太担心。对于他的话我总是相信着的,从始至终。于是,我们便开始边吃边喝,开始我们一直在听杨阳说她这几年的遭遇,平平淡淡而已,只是季非却听的很用心,似乎想把自己融入她口中的生活。等到大家都有点高了,我们便瞎扯着以前的日子,说以前上初中时的糗事,说季非不要脸的追杨阳时候用过的招,说我们曾有过的那个十年,席间谈笑风生,季非一直听着,然后便是傻笑,笑到泪流满面。然后季非发疯了一样敬我们酒,一杯接一杯,喝高了他就开始唱歌,对着杨阳唱恋恋风尘,唱那句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唱为爱痴狂,唱到声嘶力竭。那时候临近过年,所以外滩每晚都放着烟火,当烟火突然照亮我们脸庞时,他突然对杨阳说,杨阳,我追了你十多年,从现在起,你追我一会儿吧,等到烟火放完,我们就两清了。
这时候季非突然站起来,快,我们快去外滩,让他们多放些烟火,别让我还没过到被你追的瘾,烟花就放完了。我们那时候也觉得看烟火是件挺美的事,所以也没有拒绝,路上,我一个人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一罐啤酒,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或者说我在害怕什么,他们在后面走着,眉飞眼笑;我在前面走着,撕心裂肺,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多余,多余到我自己都讨厌自己。
而就在快到外滩的时候,我突然听见季非在后面大吼,简儿,我好难受啊,比死还难受,我装不下去了。简儿是我爸妈对我的称呼,我也曾让他这么叫我,只是他说虽然你是个女孩子,但我们是哥们儿,所以还是叫你名字比较好。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喊叫,我的眼泪就那么突然的流出来的,我没有理他,只是喝着酒,自顾自的走着。他依旧在后面吼叫,不断的骂自己,然后便是唱歌,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唱常回家看看,唱故乡,这时杨阳也小跑到我身边,说,简,那家伙没事吧,我笑了笑,悄悄擦干眼角的泪水,轻声说没事,他闹腾两下就好了,发泄一下就什么事都没了。当时我以为他的伤心只是因为爱情的,可是没想到那天伤心的理由有那么多,于是我也没有想到那天他把事情闹得那么大,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他在身后继续吼叫,他说,***的这是个什么世道啊,他说简儿你知道吗,我接的第一个是医院打来的,护士说我父亲突然情况不好,还没来得及给我打便不行了,在我准备赶过去的时候,***的他们又打给我,说我妈和我父亲一样,也突然去了,非常突然,***的他们就不能说些好消息啊,***的,***的,我去***的。他一边哭一边说着,说为什么都不要我了,所有人都在离我而去,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我知道的,你们都会走的,先是我爸妈,然后是杨阳,过几天估计就是你了,但是即使我再顽皮,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惩罚啊,我错不至此的。这时我早已停下脚步,捂着脸一直哭着,杨阳在旁边满脸震惊,我很想跑过去抱着他说还有我的,只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过去,而这,也成为了我这一辈子的遗憾。就在我准备转身拉他回医院的时候,突然听到他说,杨阳,简儿,你们都要幸福。他的声音不再狂躁,只是平和,平和到让我害怕。然后我听见刹车的声音,还有杨阳的尖叫,我回过头,含泪的眸子里只看见漫天烟火,看见烟火在空中绽放,看见暖红色平铺在沙滩,看见欢拥着的人群,看见季非微微上翘的嘴角,这一切的一切***的怎么就突然让人觉得这个世界那么温暖呢
那一年的新年都是在操劳他们一家葬礼中度过的,父亲母亲失去了那么多年的好友,感觉老了很多,而我失去了季非,就像被抽了魂一样浑浑噩噩,天天迷迷糊糊的。年后,我家离开了那个院子,爸妈搬去了农村住着,而我随着工作需要奔走于其他的地方,我突然很讨厌这座城市,即使我生于此长于此,甚至爱于此,可我依旧不想在待在这儿,也不想知道关于这儿的任何事情。所以从我离开后,我也不知道杨阳的婚礼是否依旧如期举行,是不是真的白瞎了季非那个王八蛋十多年的苦恋,我也不知道我寄给杨阳的那首伴奏曲她有没有在她们婚礼上放,是不是真如我所说白瞎了那么久作出的曲子。我知道的是我曾陪在一个傻小子身边,陪他走过春夏秋冬,陪他喜怒哀乐,我知道他爱她,他知道我爱他,只是我倔强着不说,他也懒得让我们关系变得僵硬。我以为藏着掖着不说在多年以后我们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结婚生子然后安享天伦,我也以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的,只是我才刚陪他走过一个拐弯,便不小心将他弄丢了,是那种再也找不回来的遗失。如果早知如此,我想我会扯着领口给他两巴掌,然后对他说,季非你个王八蛋,我喜欢你很久了,比你喜欢她还要久,我要嫁给你。可惜没如果,我终究还是只能抱着念想过着春冬秋夏,渐渐的,生活像是被我摔坏的时钟,总是停滞着不肯走,即使走动,也是满带着吱吱嘎嘎的搅动声,像是碎裂的心跳。
后来,无论是在哪儿工作,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去找当地的教堂,会在没人的时候去弹奏季非作的曲子给自己听,听那个少年的心事,听我们梦中的婚礼。喜欢跪在耶稣面前忏悔着自己不是罪的错,常常祈祷主仁慈,能让他永远陪在我身边,只是十字架上连耶稣都没有依靠的肩膀,谁还敢强留谁在身旁呢。最开始的开始,一直以为只有你们俩是站在天涯两端呢,最后的最后,发现原来我们也会遭遇这样的境地,那时谈天说笑勾肩搭背的我们,终于也只能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思念了,不可望,不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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